一、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40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到石佛寺路口200米路东,有一家大型水泥制管厂,晚上不停拉石子做水泥管,生产过程中无防尘设施,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水泥制管厂全称为镇平县顺通水泥制管厂,位于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五里岗村,该厂项目为年产2万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018年镇平县环保局批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
2018年6月26日上午,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环保局组成专班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厂白天生产,晚上进石料、沙子原料,使用散装水泥,配套有收尘袋,但沙子、石子原料堆场未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进出道路未硬化。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环保局对镇平县顺通水泥制管厂依法下达了《镇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镇环罚责改〔2018〕第188号),责令其停止生产,立即采取措施,20日内完善治污设施;同时对该厂罚款壹万元整。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0日内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厂已断电停产,正在完善治污设施。
问责情况: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对五里岗村干部、村级网格员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处理。
二、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61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老轧花厂里,有个赛通玻璃厂,噪音大,气味难闻。该厂之前被要求停产,在敷衍整改的情况下又开始生产。投诉人希望取缔该玻璃厂。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赛通玻璃厂,全称为南阳市赛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宛城区黄台岗镇轧花厂院内。
反映“噪音大”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玻璃工艺品加工项目处于规划的集镇区域,车间与居民房屋仅一墙之隔,噪音来源于排风扇电机、变压器运转噪音和玻璃珠粗胚研磨生产时噪音。
反映“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工艺流程没有产生异味环节,厂区内无难闻气味。
反映“该厂之前被要求停产,在敷衍整改的情况下又开始生产”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在按照要求进行停产整顿后,原举报有粉尘污染的车间查封后一直未生产,但其它车间均有生产迹象。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进行了生产。
关于“投诉人希望取缔该玻璃厂”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为合法企业,因此不在取缔范围。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噪音问题,宛城区要求该公司将产生噪音的设备合理布局,对车间墙体安装隔音材料,对机器设备加装减震装置,并在厂区内种植树木起到降噪隔音效果。针对违规生产问题,2018年6月30日,宛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南阳市赛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断电的通知》(宛区环攻坚办〔2018〕6号),要求南阳市供电公司宛城业务部对该公司立即切断生产设施用电,仅保留企业玻璃窑炉供电(因玻璃窑炉的特殊性,需连续供电保温);同时严格督促整改,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治污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要求黄台岗镇政府安排专人巡查管控、专人驻厂监管,防止企业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对南阳市赛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人行政拘留,对轧花厂厂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64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小店乡空山桥西头到矿山路段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和桥梁损坏坑坑洼洼。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南召县小店乡空山桥西头到矿山路段是村村通道路,属于乡道Y006皇凌线,全长12.3公里、宽3.5米,该段公路为2004年、2005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标准为四级水泥砼路,整个路段共3座漫水桥,是小店乡8个行政村的主要出行道路。空山桥属于省道S331线,2017年经过南阳市公路管理局(业主)招标,中原路桥公司(施工单位)目前正在重建施工,预计2019年1月底前可完工通行。
反映“空山桥西头到矿山路段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农村公路一般设计寿命为10年,该路段已使用14年,受运输车辆碾压、暴雨冲刷、超期服役等因素影响,路面已不同程度受损,部分路段损毁严重,车辆通行会引起道路扬尘。
反映“道路和桥梁损坏坑坑洼洼”问题,属实。经实地查看,空山桥西头至凌楼庄约300米、四厂村上坡至矿山路段约700米路面损毁较重,凌楼村漫水桥被冲垮。因空山桥西头至马庄村的道路改扩建项目将于7月份开工建设,重新建设漫水桥,目前,南召县小店乡政府仅对老桥进行了填埋修复,以保证群众日常出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小店乡政府加大日常养护和道路清扫洒水力度,确保道路清洁;南召县公路局监督空山桥施工单位中原路桥公司规范施工,填平施工路段坑洼,对裸土进行苫盖,加建围挡,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的道路、桥梁受损问题,小店乡政府已组织人员对相关路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重点路段的路面进行了平整处理,并协调交警部门对大型车辆进行管控。该路段已列入《南召县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召政文〔2018〕88号),其中空山桥至凌楼段2.5公里、四厂至马庄段8.3公里,项目将于7月份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完工。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66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城关镇李青街北头卖鸡市场,占道经营,使用工业松香粘鸡毛气味非常难闻,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李青街活禽宰杀市场位于南召县城区李青街北段与古城路交叉口,市场自然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现属于背街巷道,主路面宽6米,当前共有鸡、鸭、鱼宰杀店面17家,由南召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监管。
反映“占道经营”问题,属实。经调查,由于李青街建筑古老,门店面积窄小,活禽摆放和宰杀全部进店容纳不了,城管部门允许商户店外经营,因日常管理欠缺,致使出现占道经营现象。
反映“使用工业松香粘鸡毛气味非常难闻,污染严重”问题,属实。经南召县工商部门排查,该市场内有4家商户存在用松香粘鸡鸭毛现象,气味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南召县城管部门已加强该路段的监管,沿店铺外1.5米处划定黄线,要求商户将宰杀摊位摆放黄线以内,在便利商户经营的同时,不影响道路通行。县工商局现场对使用松香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户依法经营,禁止再使用松香除毛,对活禽宰杀实行店内经营,及时处理宰杀产生的废弃物,搞好环境卫生,三日内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淅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23
反映情况:南阳市淅川县厚坡镇陈营村芦笋专业合作社,建了一个露天沼气池,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沼气池,为2014年6月淅川县厚坡镇辉国芦笋合作社自筹资金建设,用于培育发酵腐熟肥料。
经调查,该沼气池位于农田内,远离居民区,距离居民区超过500米。由于该沼气池运行效果差、运行成本高等原因,沼气池建成运行仅半年时间,自2014年12月左右闲置至今,未再添加粪便,原有沼气池内粪便未清理,经过长时间熟化,沼气池内粪便及雨水混合形成的污水基本上无异臭异味。同时走访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闻到异味。但因该沼气池为露天沼气池,可能对周围的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彻底消除该沼气池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淅川县厚坡镇政府安排人员对原沼气池内粪便及污水抽出,用于灌溉辉国芦笋合作社承包的芦笋地。目前沼气池内原来沉积的粪便及雨水混合物已全部处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25
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西平镇瓦房店村土地岭组,淇河有私人乱采砂,破坏河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淇河西峡县境内干流河长42.4公里,流域面积575平方公里。根据《西峡县2014年—2018年河道采砂规划》划定,西峡县淇河西坪镇瓦房店段河道规划为可采区,截止2018年6月,西峡县尚未在淇河沿线批准任何采砂许可证。
经调查,反映的“淇河有私人乱采砂,破坏河道”问题,属西坪镇瓦房店村当地村民索某军个人行为。2018年5月27日,索某军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河道内用铲车、挖机和清洗设备采洗砂石进行销售,共采砂石360立方米。5月29日,西峡县水利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采砂行为,并对河道进行高铲低平,恢复河道原貌。6月2日,西坪镇政府又组织相关部门对索某军的洗砂设备进行断电查封处理。从5月29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该问题以来,西峡县水利局和西坪镇政府多次巡察,该河道内未再次发现索金军本人和其他人员进行非法采砂活动。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5日,西峡县水利局、环保局与西坪镇政府联合执法,对索某军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其堆放在河道内的洗砂设备全部拆除,并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原貌。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30
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王庄村7组正北方,有个养鸡场污水直排该村水井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养鸡场为南阳市绿佳禽业有限公司年存栏9万只商品蛋鸡养殖项目,位于陆营镇东岳庙村。该养殖项目2016年被列为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的整改类项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备案(宛龙环〔2016〕53号)。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对原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鸡粪、冲洗废水等进入鸡舍西侧储粪池内,经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管道转移至西侧的田间暂存池,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做到了综合利用无外排,粪污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供东岳庙村群众生活使用。
该项目厂区内和陆营镇王庄村7组正北方各有一口水井,厂区内水井是职工生活用水井,王庄村7组正北方水井为灌溉用水井。卧龙区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项目养殖污水直排到水井的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两处井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但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项目鸡舍西侧储粪池防雨淋措施不规范,存在雨量大时粪污溢出的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要求南阳市绿佳禽业有限公司立即重新安装防雨棚,在7月7日前完成整改,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对沼液及时收集、清运,严防养殖废弃物溢出;并要求陆营镇政府对该公司养殖项目加强巡察,严防出现污染物外排问题。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5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东嘉畜牧有限公司廉价租用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三组的坡地150多亩用于养殖生猪,该猪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产生污水导致袁庄村地下水资源严重破坏,猪场下面有两个十几亩的水坝,现全部蓄满污水,全村几千人饮水均受到严重污染;2.原村支书袁延松儿子袁丙欣,从俞楼正大饲料厂弄来几百吨鸡屎粪,至今仍堆放在村边的路上,整个村庄臭气熏天,蚊蝇遍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生猪养殖厂,全称为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年存栏4800头母猪养殖项目环评手续于2018年2月7日通过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宛环审〔2018〕011号)。反映的鸡粪堆场位于方城县广阳镇袁庄社区南,占地约1亩,周边没有环境敏感点。
反映“东嘉畜牧有限公司廉价租用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三组的坡地150多亩用于养殖生猪,该猪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占地约80亩,建有猪舍30余栋,现有主要治污设施为污水收集设施、厌氧设备、干湿分离设备、沼气设备等。
反映“产生污水导致袁庄村地下水资源严重破坏,全村几千人饮水均受到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袁庄村供水工程于2016年12月7日开工建设,2017年2月14日竣工。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8年6月11日对该供水工程地下水源进行了水质化验,化验结果为合格。
反映“猪场下面有两个十几亩的水坝,现全部蓄满污水”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该企业厂区西南、西北方向各有一个蓄水坝。6月27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污水外排及污水流入猪场西南方、西北方蓄水坝痕迹,两个蓄水坝水质清澈,且有群众在蓄水坝抽水灌溉。
反映“原村支书袁延松儿子袁丙欣,从俞楼正大饲料厂弄来几百吨鸡屎粪,至今仍堆放在村边的路上,整个村庄臭气熏天,蚊蝇遍地”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袁庄村民袁丙欣从正大养鸡场拉回部分鸡粪堆放在袁庄社区南用于农作物施肥。该鸡粪堆场目前建有符合“三防”要求的约200㎡储粪场一座。6月27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发现,100余吨鸡粪堆放在储粪场外,虽用雨布进行覆盖,但场地未硬化,存在污染隐患,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方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方环责改字〔2018〕33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对储粪场外鸡粪进行回收清理,消除污染危害。目前,当事人已对储粪场内鸡粪开始装袋外运,预计7月30日前将储粪场外鸡粪全部转运至储粪场内。该储粪场北距袁庄社区约700米,东距前堰塘洼自然村约600米,西边及南边距离村庄较远,周围没有环境敏感点,部分区域存在蚊蝇乱飞现象,县联合调查执法组要求袁丙欣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对易滋生蚊蝇的有关区域喷洒除臭剂、杀虫剂,最大限度的减少蚊蝇滋生。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及袁丙欣储粪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督查,指导当事人加强堆粪场运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污染;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6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市城区和县城许多小学使用高音喇叭指挥教学噪声污染严重危害小学生健康。”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向城市聚焦,给城市教育资源带来了巨大压力。虽然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实施了新建、扩建学校项目,但是学位增建远远跟不上“城区”生源增长的速度,南阳市中心城区、县城小学“大班额”问题突出。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一些学校对有扩音需求的教师购置了教学扩音设备,这些扩音设备大多属于腰包式扩音机。这种扩音机成本低,体积小,便于携带,深受有教学扩音需求教师的青睐,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南阳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市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城学校进行实地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腰包式扩音机功率低,扩音并不大,且能随机调节音量,不会对学生健康造成危害。但是,本着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尽量不要使用教学扩音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阳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办好乡村学校,满足广大群众在家门口接受优质教育需求,解决好乡村教育“弱”、城镇教育“挤”问题,减轻城区中小学教师压力。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在中心城区和县城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增加学位。同时,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十五年制完全学校建设步伐,整合市属教育资源为基础教育学校,力争2020年底完成“消除大班额”目标。同时要加强教学扩音设备的管理,对确有教学扩音需求的学校,要求购置健康、绿色、环保的扩音设备,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6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有三个乡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1.回车镇钢厂大排量大污染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厂里机械设备陈旧老化,今年4月份因锅炉老化爆破员工伤亡数人,县委向上级瞒报。2.米坪镇大量露天开采石料,在居民区建设粗加工、大糙声大扬尘,群众一言难尽。3.更为严重的是桑坪镇,以招商为由把羊奶沟村、磨沟村、仓房村倒卖给福建、四川、山东商人,四处乱开采石料供没有环评手续的黑厂使用,把居民区环境搞得乌烟瘴气,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群众多次反映,但县委、环保局、镇党委政府根本不当回事。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回车镇钢厂大排量大污染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厂里机械设备陈旧老化,今年4月份因锅炉老化爆破员工伤亡数人,县委向上级瞒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回车镇钢厂,实际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冶公司)。汉冶公司主要排污口安装了8套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从监测数据看,企业2018年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生超标排污现象。据西峡县安监局调查,2018年4月份该企业未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无员工伤亡。反映的锅炉爆炸事故应是2018年5月17日发生的一起铸造车间滑板机械故障造成钢水烧穿冷却水管造成的喷炸事故,造成1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西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抢救工作。截止6月16日,已有4名重伤员死亡、2人轻伤出院,9人在医院接受救治。该安全事故由南阳市安全委员会调查,不存在瞒报现象。
反映“米坪镇大量露天开采石料,在居民区建设粗加工、大糙声大扬尘,群众一言难尽”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米坪镇现有矿山2处,分别为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米坪高庄大理石岩矿、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米坪西岭大理石岩矿,2处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均办理有合法的采矿许可手续。米坪镇共有钙粉加工企业10家,在建1家。企业均取得了环评手续,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但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物料乱堆乱放、车间无组织粉尘扬尘大、噪声扰民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米坪镇政府已于2018年4月份制定了整治方案,对10家钙粉厂实施了停电停产整顿。目前钙粉厂均已被停止供电,处于停产治理阶段。
反映“桑坪镇以招商为由把羊奶沟村、磨沟村、仓房村倒卖给福建、四川、山东商人,四处乱开采石料供没有环评手续的黑厂使用,把居民区环境搞得乌烟瘴气,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群众多次反映,但县委、环保局、镇党委政府根本不当回事”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西峡县桑坪镇共有矿山4处,分别为西峡县巨丰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岩矿、西峡县三泰矿业有限公司包沟大理岩矿、西峡县东开石材有限公司磨沟大理岩矿、西峡县富鑫矿业有限公司吴家沟大理岩矿。这4家矿山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确有外地商人参与,但均取得了合法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的石料供给该镇8家钙粉厂做原料,8家钙粉厂均取得了环评手续,但存在着治污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无组织粉尘大和料堆存放不规范的问题。西峡县桑坪镇已按照西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于2018年4月份开展了钙粉行业专项环境整治。目前钙粉厂均已被停止供电,处于停产治理阶段。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将加强企业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钙粉厂治理情况、矿山开采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钙粉企业按照整治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问责情况:无。
十一、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6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唐河县城郊乡北张湾河道自2017年12月开始遭滥挖滥采,每天有数十辆载重拉沙车,将村500米的生产道路不到半年时间严重碾轧毁坏,采沙机械声和过往车辆轰鸣声让村民夜不能寐,扬起的灰尘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和农业生产,道路两旁庄稼也遭灰尘覆盖,由于采沙船的抽沙泵能抽采河床以下30多米的泥沙,沿河两岸如果再任其采挖,一年之内百亩以上的基本耕地将坍塌冲垮,严重破坏两岸的生态平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城郊乡北张湾河道自2017年12月开始遭滥挖滥采”问题,不属实。反映的采砂点为唐河县泌阳河北张湾采砂点,属于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淼砂石公司”)委托唐河县江辉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劳务的其中一个采砂点。该采砂点的设立符合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区域进行开采,委托方鑫淼砂石公司发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属于合法采点。
反映“每天有数十辆载重拉沙车,将村500米的生产道路不到半年时间严重碾轧毁坏”问题,部分属实。该采砂点出砂道路为土路,属采砂点自建道路。由于车辆运砂碾压、大雨冲刷等原因,道路形成高低不平的坑洼。该采砂点一直不间断对道路进行修复、平整,以保障车辆及路人安全行驶。
反映“采沙机械声和过往车辆轰鸣声让村民夜不能寐”问题,属实。该采砂点作业和销售过程中,作业机械和运砂车辆对周边居民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影响。
反映“扬起的灰尘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和农业生产,道路两旁庄稼也遭灰尘覆盖”问题,属实。经检查,该采砂点囤积砂堆落实了全覆盖,配备有洒水车,对出砂道路每隔2小时进行防尘喷淋洒水,减少道路扬尘,但遇到天气干旱、高温时,土路路面干得较快,扬起的灰尘会对出行村民和附近生产农民造成影响。
反映“由于采沙船的抽沙泵能抽采河床以下30多米的泥沙,沿河两岸如果再任其采挖,一年之内百亩以上的基本耕地将坍塌冲垮,严重破坏两岸的生态平衡”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测量,该采砂点作业区域河道水深5—6米,未发现水深30多米情况。目前该采砂点已停业整顿,对采砂河段进行疏浚、平整,弃料堆体已清运、平复完毕,河道已恢复原貌。同时,唐河县将持续加大对沿河两岸护坡工程的投入力度,严格河道采砂审批、审查程序,确保河道采砂区域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
2018年4月18日,唐河县河道土砂管理局、唐河县水政监察大队对鑫淼砂石公司及下辖各采砂点下达了《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行为的通告》,所有采砂点于2018年4月30日零时已全部停止采砂作业。禁采后,唐河县河道土砂管理局和水政监察大队对全县河道进行不间断巡查,截止目前,未发现北张湾采砂点在禁采期内存在采砂作业行为。该采砂点停业整顿前销售的河砂为禁采前囤积的河砂。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已责成该采砂点在周边群众休息时间段不进行生产作业和销售,自2018年6月26日起该采砂点处于停业整顿状态;要求鑫淼砂石公司加强管理,增加洒水频次,运砂车辆覆盖后方可出站;并将北张湾河道及鑫淼砂石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督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砂、破坏生态的行为。
问责情况:无。
十二、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8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八一水库上游有若干养鱼场和一养猪场往水库内肆意排污,一直没有拆除取缔。我县居民已经向南阳市攻坚办反映多次,截至目前为止,水质依然未得到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皇后乡八一水库上游有若干养鱼场和一养猪场往水库内肆意排污,一直没有拆除取缔”问题,不属实。南召县皇后乡八一水库位于皇后乡辛庄村境内。通过实地巡查和走访,未发现水库上游存在养鱼场。反映的养猪场是指位于皇后乡王村碾盘沟组的南召县生象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商品猪4600头左右。经现场勘查,该养殖场距离八一水库2公里,不在禁养区内,不属于搬迁取缔对象。该养殖场2014年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建设了2000m3沼气池,2016年建设了900m2晾粪场、600m3储粪棚、1800m3沼液存贮池。该养殖场在粪污处理上采取干湿分离,建设大型沼气池,所产生的干粪经过处理生产成农家肥,并与南召县三益生态开发农业有限公司和周边村民签订消纳协议,沼液、沼渣以及农家肥,被用于800余亩山林(果林)和1000余亩有机蔬菜的灌溉、施肥,做到了变废为宝。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处于零排放状态。
反映“我县居民已经向南阳市攻坚办反映多次,截至目前为止,水质依然未得到改善”问题,不属实。经查,2018年6月6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及落实河长制第十二督查组就“南召县八一水库,网上有受污染视频”问题,要求南召县调查处理。南召县环境整治办公室将问题交办皇后乡政府组织调查(召环指办〔2018〕18号),没有发现水质有污染现象。后经督查组现场查看,水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倾倒,无排污口,不存在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环境污染防治及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八一水库及上游河道管理,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
问责情况:无。
十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8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对南阳市方城县富闽石材污染环境一事处理的公示结果不满意:1.应付处理富闽石材公司违法越境开采的事实,该厂污水渗入地下(里面添加降温剂),南阳市方城县,不深入调查,竟然回复中央督导组说富闽公司没有开采石材,这是严重的欺骗行为。2.富闽公司挂靠方城兴发石业公司,在古庄店乡山库村香扒组荒山开采石材,方城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百姓都知道的事实,该矿山在老黑石山沟与人老沟和山北沟茫围内的整个山头,由方城人何某顺承包开采,在2012年6月转包南阳人王某进行开采。后租给福建商人张某苗开采至现在。3.开采石材严重污染环境,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长期使用沉淀粉造成地下水源严重污染。4.没有按照边采边恢复的原则,填埋,回填采石坑道,绿化矿山。5.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应付整改,糊弄中央,糊弄百姓的责任。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方城县富闽石材厂违法越界开采、污水渗入地下(里面添加降温剂)和南阳市方城县不深入调查,回复中央督导组说富闽公司没有开采石材,严重欺骗行为”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富闽石材厂全称为方城县富闽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购料加工石材企业,不存在越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举报反映的开采位置位于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古庄店花岗岩矿持证矿山矿区范围内。2014年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与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签订有协议,协议明确“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的合法矿权范围内K3矿体开采的荒料销售给富闽石材有限公司,开采施工队由兴发石业有限公司组织和管理”,这种合作方式一直持续至今。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古庄店花岗岩矿是2011年《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政〔2011〕33号)中批准的矿山整合项目,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24日。目前有4个采面,依据专业资质机构现场实地监测,目前,该矿山没有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方城县富闽石材有限公司板材切割加工采用水冷降温,切割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且循环沉淀池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方城县富闽石材有限公司生产用石料全部外购,不存在不深入调查,欺骗中央督察组行为。
反映“富闽石材挂靠方城兴发石业公司,在古庄店山库庄香扒组荒山开矿,在老黑石沟、人老沟和山北沟范围内,由何某顺、王某、张某苗依次转包、开采至今”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的区域中老黑山区域确有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但负责人不是何某顺,违法开采人是古庄店乡金汤村村民何某坡;人老沟和山北沟区域无开采行为。2013年4月27日,方城县国土部门对何某坡非法采矿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开采,2013年6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11月26日申请方城县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15年5月2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下达了裁定书进入执行程序。2014年12月22日,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破坏资源鉴定。2015年3月4日,方城县国土资源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向方城县公安局进行移送。目前,案件已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何某坡非法采矿点一直关停至今。
反映“开采石材严重污染环境,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使用沉淀粉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反映提及的开采位置是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的合法矿山,办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建有沉淀池7个、废渣场2个,配有洒水车2辆,废渣场有抑尘网覆盖,洒水车对矿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该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且不加任何沉淀粉等化学物质。为确保周边地下水安全,方城县疾控中心对周边地下水取样化验,预计10个工作日左右可出结果。
反映“没有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填埋、回填采石坑道、绿化荒山”问题,属实。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虽已有部分绿化和回填,但废石堆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破坏生态环境,开采区域没有及时恢复、填埋、回填。针对此问题,分别由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方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标准及时限要求,但整改进度缓慢,目前整治仍不到位。
反映“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应付整改、糊弄中央、糊弄百姓”问题,不属实。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方城县政府立即责成环保、国土部门组织专班逐项认真核实、搜集固定证据、走访调查、邀请上级部门和专业机构现场核实认定,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核实工作,不存在应付、糊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政府已责令由县国土局牵头,古庄店乡政府配合,督促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明确了整改标准和时间。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已聘请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关专家现场指导,整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预计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方城县政府已对县国土局勘查环境股股长,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中队长,古庄店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执法监察员,古庄店乡政府分管土地村建副乡长、分管环保副乡长分别进行了约谈。
十四、南阳市镇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镇平县涅阳办北关村村民反映其响应国家政策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但栽种的树木遭受附近多家小型加工厂(靠近林区的塑料瓶粉碎加工厂)排放毒物影响,空气污染致使林木大片死亡,2017年6月5日向县环保局举报污染造成树木死亡案件至今处理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栽种的树木遭受附近多家小型加工厂(靠近林区的塑料瓶粉碎加工厂)排放毒物影响,空气污染致使林木大片死亡”问题,部分属实。涅阳街道北关村只有1家塑料加工厂,位于镇菩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二里庄,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生产,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于2017年9月被取缔拆除到位,生产场地已为空地。场地周围为杨树林,除10余棵树木死亡外,其余生长正常。
反映“向县环保局举报污染造成树木死亡案件至今处理无果”问题,不属实。2017年6月5日,信访人张某春向镇平县环保局反映二里庄塑料加工厂污染和要求赔偿问题。对于加工厂污染问题,镇平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拆除。对于死亡树木赔偿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树木死亡数量认定差距较大,信访人拒绝提供赔偿具体金额,双方当事人均拒绝调解。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22日、2018年5月信访人多次向环保部门、纪委信访投诉,镇平县环保局、信访局转接信访后均现场调查,并与信访人见面,讲解环保法律及赔偿调解规定,对树木死亡赔偿问题已多次调解,但双方当事人仍拒绝调解。此问题属民事纠纷,镇平县相关部门已告知信访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严格环境执法,强化日常监管,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劝解信访人尽快走诉讼渠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60 (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茨园村,全村都有养猪的,粪便乱排,污染水源,乡领导不重视,反映多次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茨园村,全村都有养猪的,粪便乱排”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村共有5家小养猪场,全部位于禁养区,存在粪便乱排现象。关于“污染水源”问题,社旗县环境监测站对朱集镇茨园村3家村民自备井井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反映“乡镇领导不重视,反映多次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近两年来,社旗县强力推进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关闭,2016年搬迁取缔河流沿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50家,2017年依法搬迁、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户)21家;全面加强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监管,以乡镇为主体,落实排污口封堵和粪污综合利用设施配套,有效遏制了养殖污染蔓延。在社旗县政府统筹安排下,朱集镇党委、政府对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在班子会、班前会、村干部会议上安排部署养殖场搬迁和污染治理工作,先后召开朱集镇养殖户会议和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出台了《2017年度朱集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搬迁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立即组织朱集镇政府对茨园村5家养殖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下达了搬迁取缔通知,目前排污口已封堵到位,5家养殖场现已全部关停;并责令5家养殖场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对污染的坑塘沟进行清理,限期7月10日前完成污染清理整治工作。同时,社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5家养殖场按要求完成关停拆迁和粪污清理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出现粪污乱排、污染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朱集镇纪委对茨园村负有监管责任的网格员给予约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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